顆粒
活性炭和粉末炭作用相同,均可用于水處理。顆粒炭不易流失,可再生重復使用,用于污染較輕,需連續(xù)運行的水處理工藝。粉末炭不易回收,一般為一次性使用,用于間歇的污染較嚴重的水處理工藝。給水處理的顆料
活性炭一般微孔和中孔發(fā)達,應符合三項要求:吸附容量大、吸附速度快、機械強度好。粉末
活性炭要求除具備以上特點外,粒度越小吸附效果越好。
粉末活性炭在處理水中突發(fā)嗅味、工業(yè)污染物方面有很好的應用。2005年9-11月期間,由于密云水庫嗅味物質(zhì)含量高,北京自來水集團第九水廠就采用了在輸水管道中投加粉末炭的技術(shù),有效地去除了異味。在松花江受到硝基苯和苯污染期間,11月26-30日當污染水流經(jīng)哈爾濱市期間,哈市供排水集團在建設部專家組的指導下,利用第九水廠的技術(shù)及時處理了水中硝基苯,達到了水質(zhì)要求。
在使用粉末炭時,必須根據(jù)所要去除污染物的種類和濃度進行吸附試驗,以確定活性炭種類和所需的粉炭量。投加粉末炭之前,應注意先將炭粉制成炭漿定量均勻的加入水中,接觸時間越長,除污染效果越好。在粉末炭的使用過程中還應注意以下安全問題;當粉塵濃度達到一定比例時遇明火易發(fā)生爆炸,故操作間禁止吸煙、火花及明火;應避免與氧化劑混放;由于粉末炭顆粒小、輕,在使用時應注意粉塵污染,操作員須配備防塵口罩,避免吸入肺中。
北京自來水集團所屬的以地表水為水源的自來水廠都設有1.5米深的顆料活性炭濾池,設計濾速為9.5米/小時。活性炭濾池為給水處理中的深度處理工藝,可以有效地去除水中色度、異嗅異味和溶解的有機污染物,提高供水水質(zhì)。顆粒活性炭在使用過程中根據(jù)原水水質(zhì)情況定期進行反沖洗。一般采用水沖的形式,六天反洗一次,反沖強度需達到30%以上的濾池膨脹率。新炭主要以物理和化學吸附為主,使用一定時間炭表面形成生物膜后,則以生物降解作用為主。當評價活性炭吸附效果的指標降低到相關(guān)標準以下,或某種污染物指標穿透炭床時就必須進行更換或再生。新炭使用時需要浸泡24-48小時,之后還應進行反沖洗,以便去除殘存的活性炭中的焦油及炭粉等雜質(zhì)。反洗次數(shù)和排水濁度可根據(jù)處理水用途確定,給水處理活性炭反洗排水濁度一般可控制在2-5NTU。